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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死后能要求家人还?同学欠钱不还失踪了,可否要求他的父母替他还钱?

2021年9月15日  北京离婚律师

 戴可欣,北京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借了高利贷,死后能要求家人还?

  在注重仁义的古代,当欠款人失踪或死亡逾期不还钱时,父债子偿、夫债妻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现代讲究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谁借了多少钱则应该由谁来还是许多人共同认可的。但是血浓于水,因此借高利贷的人若死了,家人需要帮忙还债吗有义务吗现在就由来告诉你吧。



  一网友咨询:我的哥哥平时就比较好吃懒做,所以一直在我们小区当个普通小保安。上一年我嫂子怀孕了,家里要多一个人,买奶粉、纸尿片什么都需要钱,我哥为了孩子决定要好好做人,跟朋友一起做点小本生意,于是向我们那边的一个借款机构借了七万多。钱才刚刚投进去三四个月,结果我哥在送货的路上发生车祸,当场就救不活了,我们全家都很伤心。但是后来一直收到了催债电话和短信轰炸,要求我们全家帮我哥还债,同时也才知道原来我哥借的是高利贷。高利贷的利息一向高得离谱,现在已经变成了十几万了,怎么办呐我哥欠下的高利贷,我们作为家人就必须帮忙还债吗这是义务吗




  我们知道,借了钱的人,尤其是借了巨额利息的高利贷的人,为了逃债便一死了之,但是追债的人怎么可能放过一切可以拿回钱的机会,于是他的妻子孩子、父母将继续被追债。但是借钱的人死了,面对债台高筑,家人是否有义务还债要根据不同情形:


  1、妻子需要帮忙还债的情形:借的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一方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按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若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对该笔共同债务承担连带。在上述咨询中,哥哥为了养育孩子和满足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借款,属于与自己妻子的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妻子在哥哥死后仍要承担这笔债务。


  2、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家人根据欠款人的遗产进行债务的清偿


  对于遗产的继承,一般是在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后再分割,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限额内偿还相关债务。如果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从一开始放弃继承,那么对于死者所欠下的债务也不承担偿还。在上述咨询,如果其哥哥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面对哥哥欠下的债务,则可以他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度进行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36%的,属于高利贷,且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对于超过支付36%部分的利息,还款人可以拒绝支付,也可以请求借贷方返还相应的部分。


  借了钱的人死亡,家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还款,但是就单个个体来说,家人之间是无义务帮忙还款的。欠下巨额欠款,一死了之并不能解决债务,反而给在世的亲人增添烦恼,逾期难以还款时可以先于借贷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改变还款方式,再想办法尽快还款。







同学欠钱不还失踪了,可否要求他的父母替他还钱?

常言道:父债子还,子债父偿。这话是否有理呢最近就有网友问了:”同学向他借了钱,然后失踪了,是否可以向其爸妈讨债呢我们一起看看专家怎么说的吧!



  网友问:


  我的同学陆续向我借了16万元,至今未还。3年前,他突然失踪。我找到他父母,开始他们答应会替儿子还债,后来又矢口否认,不肯还钱。请问,现在找不到同学,我能起诉他父母替儿子还钱吗


  专家解答: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一节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无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情况的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本案中,如果向你借钱的同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自行还款,他父母没有替儿子还款的义务。建议你通过借款同学的父母或其他关系人,找到你同学的现住址及联系电话,然后与其协商解决还款事宜。若协商不成或无法获得相关信息,你可以收集借款协议、催还借款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若你同学仍然下落不明,或经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借款人未参加诉讼,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书亦需要通过公告送达的方法向借款人送达,3个月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判决书生效。若借款人仍不履行判决裁定,贷款人可以在判决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因向你借钱的同学下落不明,案件诉讼中诉状、传票及判决书、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耗时较长,希望你有个心理准备。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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