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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证丢失可以补领吗?民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统一调整涉外和涉港、

2022年10月26日  北京离婚律师

戴可欣,北京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结婚证丢失可以补领吗?

丢失涉外结婚证,可以补领吗请看下文。


涉外补领结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内地居民应当提交:


常住户口簿香港、澳门、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本人的有效护照。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以上提交的证件须是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照片需是,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或各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等其他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5、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另外,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综上所述,当事人丢失了涉外结婚证,一般是可以补领的。当事人申请补领涉外结婚证需要符合几个条件: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统一调整涉外和涉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物价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物价局:自一九八三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对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的婚姻登记收取手续费以来,各地收费标准不一,加之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的婚姻登记工作量越来越大,有的当事人所持的外文婚姻状况证明需要翻译,开支较大。因此,我们决定统一调整涉外和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收费标准,同时,由民政部统一印制上述证件。调正后的标准如下:一、涉外或登记手续费标准为每人四十元。二、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手续费标准为每人三十元,离婚登记手续费为每人四十元。新收费标准与新证件同时于五月一日起执行。




跨国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出国人员 <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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