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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二胎审批程序

2014年1月27日  北京离婚律师
  1、凡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条件的,本人可提出申请。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申报表。

  2、填写申报表,需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填报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入村入户核实情况。

  3、申报表由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核。

  4、以上手续办理齐全后,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向本人发放二胎受理通知单。

  5、将报表上报县计生委,进行孕检,张贴预批公告,公式七天后如没有反映,带村委会出具的无反映证明信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二胎审批证明。

  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

  根据2011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全文阅读】

  2012最新产假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1月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主要有以下的规定: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第七条第一款)。

  另外的两条重大改变是:参照原劳动部有关规章,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第七条第二款);

  为了与《社会保险法》相衔接,参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八条)。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1、《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产假。

  2、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全文阅读】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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