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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没有房产居住,怎么解决

2014年10月24日  北京离婚律师
  

  如果离婚后没有房产居住,怎么解决

   如果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怎么办?应该来讲,这种情况在诉讼中可能会遇到的,这时可考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制定诉讼策略,该条第二款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在实践中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法院会考虑适当要求一方给对方部分困难补助,当然数额是有限的,目的是只对一方暂时无法居住的情况进行适当解决。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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