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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切除输卵管丈夫提离婚 前妻打官司索赔

2015年5月27日  北京离婚律师
妻子婚后因为人工流产手术导致终身不孕,身体也因此状态极差,当丈夫提出离婚时,作为妻子的沈莹慧却很平静:“离婚可以,但是我终身不孕的损失必须由你来赔偿。”  

    婚后流产丧失生育能力  

    经历了长达三年的恋爱考验,沈莹慧与周连峰在2002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沈莹慧的通情达理,周连峰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在生活中尽一切可能,照顾体贴着妻子。再回首,婚后的前两年是如此甜蜜。随后,二人的感情却急转直下。2004年,沈莹慧因为意外流产被切除了部分输卵管,导致永久丧失了生育能力。  

    妻子不孕带来连锁反应 

    “自从知道我不能生育之后,他和家人对我的态度明显转变了。”沈莹慧举了一个极其细微的例子,“以前每次饭后都是他和他爸妈争抢着去刷碗,可现在他们吃完饭后都瞪着我,就等着我去洗碗,好像不能生育的女人刷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沈莹慧流产后身体状况已大不如前,根本就没办法去工作。这一点也成了丈夫及家人冷嘲热讽的对象,每次吵架,丈夫挂在嘴边最多的词就是“废物”。面对如此责骂,沈莹慧暗自流泪。  

    离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周连峰是跑长途货运的,一个月难得与沈莹慧呆上几天,就是在有限的夫妻相聚的日子里,时间也常常被夫妻吵闹所占据。反复追问之下,周连峰将夫妻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了妻子的忠贞之上。“平时我出差的时候,她的身边都睡着别的男人,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她。”周连峰说,这种被戴绿帽子的感觉一直像块巨大的石头压在心头。  

    最后,周连峰向江宁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在法庭上,沈莹慧对于离婚倒也没有任何的抗拒,同意离婚的同时,沈莹慧提出要求:“我终身不孕造成的损失,必须要由周连峰来赔偿。”  

    打官司终获经济补偿  

    沈莹慧认为,自己婚后因流产造成终身不孕,前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要赔偿她精神损失。因此,离婚判决下来不久,沈莹慧便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经济赔偿,法院认为沈莹慧的索赔没有依据,驳回了其索赔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沈莹慧失望之余,日前又向南京中院上诉请求改判。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之下,沈莹慧获得了数千元的经济补偿。(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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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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