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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纠纷问题

2016年5月27日  北京离婚律师
关于离婚房产纠纷问题-

【客户咨询】

我与妻子离婚,法院已判决房屋产权归我所有,因离婚前妻子的娘家人用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贷款,未到期,所以至今尚未赎回,法院抵押前妻2万元,限定其在2009年4月15号以前交到法院,然后转交于我。请问如果前妻到时不交或延期,我该怎么办

 

【解答】

申请法院执行,顺便告诉你申请执行是有期限的:公民是一年,法人是半年.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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