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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的法律规定

2016年10月18日  北京离婚律师
  中国收养中心在收到外国收养人的收养材料后,对收养材料齐全、交纳了服务费的收养申请予以登记受理,并在30日内将受理情况书面通知递交收养材料的外国政府或收养组织。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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