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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017年4月23日  北京离婚律师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是否给予经济补偿?

  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适当补偿的标准:

  1、当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的,房屋的市场价值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当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未购买产权的,以公房使用权价值作为计算依据,以确定不承租房屋一方可得的经济补偿。公房使用权价值为售后公房的产权市场价值减去购买售后公房产权投入的资金。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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