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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证明手续

2017年9月28日  北京离婚律师
  婚姻状况证明手续

  正当人们为新《婚姻登记条例》所带来的自由和便捷而雀跃时,有着18万华侨的著名侨乡———浙江省青田县的许多恋人却因为无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而发愁。

  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街道、单位和民政部门已不再有出具未婚证明的职责,没有未婚证明,公证机关也就无法办理公证。“拿什么证明我未婚?”成了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难题。

  根据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目前我国内地居民申请结婚只需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签署一份单身和非近亲声明书,而以前一直延续的单位或街道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介绍信等手续,则全部免除。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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