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18810751485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结婚知识
涉外婚姻
计划生育
离婚房产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关系
律师文集
结婚知识
涉外婚姻
计划生育
离婚房产
婚姻家庭
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
离婚赔偿
收养法
婚姻效力
婚姻财产
婚姻关系
文章列表
婚姻状况证明定义
2018年2月12日
北京离婚律师
婚姻状况证明定义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dylihunls.com/art/view.asp?id=906228256372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离婚案二审末判双方是否有婚姻关系
2.结婚领证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是什么?离婚后,一方应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的赌债吗?
3.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是什么?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4.夫妻多久没在一起可视为自动离婚?婚姻关系终止原因是什么
5.什么样的理由终止婚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哪些属于共有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81075148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