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1881075148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效力
文章列表

在农村举行婚礼未登记受法律保护吗?

2016年8月30日  北京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

  在农村举行了婚礼,但因为不到年龄没注册登记,受法律保护吗?

  推荐阅读:

  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无效婚姻的法律常识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一、 具体解析:

  没有登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必须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属于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没有登记的话,你们之间夫妻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建立的。你们应当补办结婚登记。其次,你们还不满足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的年龄,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 法条依据: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文章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律师: 戴可欣 [北京]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810751485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结婚几年离婚算骗婚 无效婚姻的补正规定
  • 2.无效婚姻如何认定?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 3.婚姻无效再婚需要的证明 婚姻无效改为未婚吗
  • 4.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谎报年龄骗取结婚证,婚姻无效吗
  • 5.无效婚姻之诉有哪些特殊的规定 法院处理无效婚姻的方式、法律适用
  •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81075148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